1.生活助學金每學期撥付四次(3-6月、9-12月),每次(月)核撥6000元整。
2.由生輔組安排至校內各單位,進行每月30小時之服務學習,並接受督導考核。本人如表現不佳,經輔導仍未改善者,得取消領取獎助學金的資格。
3.保證在校享有補助期間,未領有低收入戶生活扶助(就學生活補助)、原住民學生工讀助學金、原住民低收入戶工讀助學金等政府提供同屬性生活費性質之補助、未於學期中進行校外實習且領有津貼、及未向銀行申貸生活費,如有重複請領,願負法律責任並繳回溢領款項。
4.本助學金審核通過名單於『開學』前通知。
5.【個人資料使用告知事項】填寫本申請表辦理相關申請作業時,視同您已同意本校蒐集、處理、利用您的個人資料;本表蒐集之個人資料,僅限於特定目的使用,非經當事人同意,絕不轉做其他用途,並遵循本校資料保存與安全控管規定辦理。
學生簽名: (以示負責)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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