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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輔組

大專校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金(原弱勢助學金)

115學年度大專校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金申請公告  原「弱勢學生助學金」

為協助家庭經濟需要支持之學生安心就學,教育部辦理「大專校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計畫」。 符合資格的同學,請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線上申請,並備妥相關文件送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。

📌 申請前請先注意
本助學金每學年申請一次,原則於第一學期提出申請, 經教育部查核通過後,補助金額於 第二學期註冊繳費單一次扣抵。

本助學金與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及政府其他同性質學費補助措施, 原則上不得重複申請。
 

🗓️ 一、115學年度申請時間

第一學期申請

系統申請: 開學日起至 115年10月20日止

紙本文件繳交/郵寄: 即日起至 115年10月20日止

※ 郵寄者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。
第二學期轉學生

申請期間: 116年1月20日至116年2月4日

📌 一般學生原則上於第一學期提出申請; 第二學期僅受理符合規定之轉學生申請。
 

📝 二、申請方式

STEP 1|線上提出申請
登入 e-Portfolio
路徑:功能總覽 → 學務區資訊 → 不利處境學生助學金申請
完成資料填寫後,請列印申請書。

STEP 2|確認資料並簽名
確認申請資料正確後,由學生本人親自簽名。

STEP 3|備妥應繳文件
將申請書、戶籍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備齊。

STEP 4|親送或掛號郵寄

📍 親送地點
北投校區行政大樓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

📮 郵寄地址
112303 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
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收

信封請註明:「不利處境學生助學金申請」
⚠️ 請務必同時完成「線上申請+紙本文件繳交」,才算完成申請程序。
 

👩‍🎓 三、誰可以申請?

  1. 具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。
  2. 就讀本校並具有正式學籍。
  3. 須於法定修業年限內。
  4. 不包括七年一貫制前三年、五專前三年、空中大學學生、 研究所在職專班學生及其他依教育部規定不得申請之學生。
  5.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:
    • 大學部:60分以上
    • 研究所:70分以上
    • 新生及轉學生免受前一學期成績限制。

💰 四、家庭經濟條件

除上述學生資格外,家庭經濟狀況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:

審查項目 大學部
/專科班
研究所
家庭年所得 90萬元
以下
70萬元
以下
家庭年
利息所得
2萬元
以下
2萬元
以下
家庭不動產
價值
650萬元
以下
650萬元
以下
📌 一般申請不需要自行向國稅局申請所得及財產資料。
家庭年所得、利息所得及不動產價值,原則由學校彙報教育部後統一查調。
 

👨‍👩‍👧 五、「家庭應計列人口」怎麼算?

👤 未婚學生

未成年:學生本人+父母或法定監護人。

已成年:學生本人+父母或未成年時之法定監護人。

即使目前沒有與父母同住或戶籍不同戶,原則上仍須列入計算。

💍 已婚學生

學生本人+配偶。

🕊️ 離婚或配偶死亡

原則僅計算學生本人。

⚠️ 六、特殊家庭狀況

如因父母離婚後未實際扶養、父或母失聯、遭遺棄、家庭暴力、 父或母服刑或其他特殊家庭因素, 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列入家庭所得計算明顯不合理者, 可向生活輔導組提出說明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, 經學校依規定審核後認定家庭應計列人口。

📌 有特殊家庭狀況者,建議送件前先與生活輔導組承辦人聯絡,確認應備文件。

🌍 七、家庭成員為外籍人士怎麼辦?

如家庭應計列人口中有外籍人士,仍須依規定列入家庭所得及財產計算。

  1. 檢附全部家庭應計列人口之戶口名簿(含詳細記事), 或三個月內之戶籍資料證明文件。
  2. 外籍家庭成員如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居留證, 依規定提供所得及財產相關資料。
  3. 無居留證號之外籍家庭成員, 應提供其所在國家開立之所得、財產或其他財務證明; 必要時須經我國駐外單位認證。
※ 外籍家庭成員不會因為沒有居留證號而自動排除計算。
 

💵 八、可以補助多少?

115學年度公立學校補助標準(單位:元):

家庭年所得 學士班 碩博士班
30萬元以下 20,000 16,500
超過30萬~
40萬元以下
20,000 12,500
超過40萬~
50萬元以下
20,000 10,000
超過50萬~
60萬元以下
20,000 7,500
超過60萬~
70萬元以下
20,000 5,000
超過70萬~
90萬元以下
15,000 不符合

※ 實際補助金額仍以教育部當年度規定及最終核定結果為準。

📚 九、補助哪些費用?

本助學金補助範圍原則包括 學費、雜費、學雜費基數及學分費。

延長修業年限、重修、補修等所產生之就學費用,不列入補助。

⚠️ 若該學年度實際繳納的相關費用低於核定補助金額, 以實際繳納金額為補助上限。
 

📄 十、申請要準備哪些文件?

☑️ 1. 線上申請後列印之申請書
請確認資料並由本人簽名。

☑️ 2. 戶籍資料

  • 新式戶口名簿影本(須含詳細記事),或
  • 三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/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(須含詳細記事)。
⚠️ 學生與父母、配偶或其他應計列人口若不同戶籍, 各戶的戶籍資料均須檢附。

☑️ 3. 前一學期成績單
新生及轉學生免附。

特殊情況: 如有外籍家庭成員、父母離婚、父母一方死亡、父母失聯、 未實際扶養、家庭暴力、服刑或其他特殊家庭狀況, 請另附相關證明文件。

🔍 十一、申請後怎麼審查?

學生提出申請
↓
學校初步審核
↓
教育部/相關機關查核
家庭所得、利息及不動產
↓
確認家庭所得級距
↓
比對是否領取其他政府同性質補助
↓
公告/通知審查結果
↓
第二學期繳費單扣抵補助

📌 送件時符合基本資格,不代表最終一定取得補助, 仍須以教育部查核結果為準。

 

🔄 十二、如果查核結果有問題,可以申復嗎?

可以。如對教育部查核之 家庭年所得、利息所得或不動產價值 有疑義,可於學校公告期限內提出申復。

申復通常須準備家庭應計列人口最近一年度:

  • 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
  • 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
  • 其他足以證明查核資料有誤之文件
📌 如需申復,請依學校通知期限備妥資料送至生活輔導組; 實際申復期限以本校當年度通知為準。

🎓 十三、休學、退學、轉學會怎麼處理?

本助學金為一學年一次性補助。 如學年度中發生休學、退學、轉學或其他學籍異動, 補助資格及金額依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。

📌 如有休學、復學、退學或轉學等情況, 建議先洽生活輔導組確認,以免影響補助權益。

✅ 十四、送件前快速檢查

☐ 已完成 e-Portfolio 線上申請
☐ 已列印申請書並由本人簽名
☐ 戶籍資料有「詳細記事」
☐ 不同戶籍之家庭應計列人口資料均已檢附
☐ 已附前一學期成績單(新生、轉學生免附)
☐ 如有特殊家庭狀況,已檢附相關證明文件
☐ 已確認未重複申請其他同性質學費補助
☐ 已於申請期限內完成紙本文件親送或掛號郵寄
 

💬 十五、有問題?歡迎詢問生活輔導組

如果不確定自己是否符合資格、家庭成員如何計算、 應準備哪些文件,或有系統操作、補件、申復及其他申請問題, 歡迎透過電話或官方 LINE 與生活輔導組聯絡。

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
學務處生活輔導組
☎️ 聯絡電話
(02) 2822-7101 分機 2445
👩‍💼 承辦人
周瓊梅 小姐
📍 辦公地址
112303 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
行政大樓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
📄 相關文件
大專校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計畫
教育部115年6月30日修正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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