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🎓 學雜費減免|快速重點

生活輔導組|申請日期、步驟、各身分類別應備文件、注意事項

📅 114 學年度申請日期

上|新生:114/04/01–08/13 上|在校生:114/06/01–06/30 上|轉/復生:114/08/01–開學日 下|在校生:114/12/01–12/31 下|轉/復生:115/02/01–開學日

※ 每學期皆需重新申請。

🧭 申請步驟(7 步)

  1. 依規定時間進入系統完成填寫並送出。(逾期未登入系統不受理)
  2. 列印申請書,依身分別備齊證明文件(見下方「應繳交及查驗資料」)。
  3. 掛號郵寄或親送至:112 台北市北投區明德路 365 號|學務處 生輔組(張小姐 收)
  4. 等待初審,結果顯示於系統並同步寄送 Email 通知。
  5. 於公告期間至「第 e 繳費入口網」列印繳費單並確認已扣除減免金額(若未扣除,請洽分機 2422)。
  6. 至公告通路完成繳費或辦理就學貸款。
  7. 學校複審查核;如需補件將個別通知。

❗ 注意事項

  • 碩士在職專班之減免上限比照相同學院之學士班;身障人士子女就讀在職專班不可減免
  • 先辦減免,再去銀行對保,避免產生溢貸而需退還。
  • 政府補助不可重複,僅能擇一(教育部減免、人事行政局子女教育補助、各部會助學金等)。

🧩 減免應繳交及查驗資料

🧑‍🎓 原住民學生
  • 本校學雜費減免系統線上申請列印之申請書
  • 新式戶口名簿(含記事)或戶籍謄本(含記事;近三個月內)
🏠 低收入戶/中低收入戶學生
  • 本校學雜費減免系統線上申請列印之申請書
  •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
🩺 身心障礙學生/身心障礙人士子女
  • 本校學雜費減免系統線上申請列印之申請書
  • 新式全戶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本(含記事;近三個月內;已婚者另附配偶戶籍)
  • ※ 與父母不同戶籍者,雙方戶籍文件皆需檢附。
法規重點
最近一年度家庭年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 220 萬元,得減免就學費用(修業年限內)。未婚與父母合計;已婚與配偶合計;離婚或喪偶者以本人所得。特殊因素得檢附理由與文件由學校審查認定。
🎖️ 現役軍人子女
  • 本校學雜費減免系統線上申請列印之申請書
  • 軍人身分證、軍眷補給證(影本;並備正本查驗)
  • 新式全戶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本(含記事;近三個月內)
  • ※ 若與父母不同戶籍,須附雙方之新式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。
👪 軍公教遺族子女
  • 本校學雜費減免系統線上申請列印之申請書
  • 撫卹令(需有學生姓名;繳影本)
  • 新式全戶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本(含記事;近三個月內)
  • ※ 若與父母不同戶籍,須附雙方之新式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。
🌧️ 特殊境遇家庭(子女/孫子女)
  • 本校學雜費減免系統線上申請列印之申請書
  • 相關證明文件(影本;並備正本查驗)
  • 新式戶口名簿(含記事)或戶籍謄本(含記事;近三個月內)

📚 學雜費減免相關法規條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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