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【就學補助】有關教育部擴大學雜費補助說明

依教育部112年11月29日 臺教高(四)字第1122203614號公文公告,說明如下:

一、教育部於112年8月30日以臺教通字第1122202538號函,敘明為配合「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配套措施方案」配套一「減免公私立大專校院經濟弱勢學生一年1.5萬至2萬元」,爰修正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(下稱本計畫)。本計畫修正內容包含簡化助學金申請級距、擴大減免對象及調整公私立大專校院學士班及專科班(含二專及五專後二年)學生每年補助金額。

二、依教育部《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》規定辦理,並配合政府[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],針對經濟弱勢學生給予補助。依現行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期程,受理家庭年所得90萬元以下,學生於上學期申請(每年僅收件一次,逾期不受理),經審核通過者,下學期扣抵減免學雜費。

三、承上,擴大補助方案屬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之金額調整, 該補助申請日期為每年9月開學至10月20日止,審核通過者於隔年2月減免補助。

本校弱勢助學金相關申請作業請至生輔組網頁查詢 https://assistance-osa.ntunhs.edu.tw/p/404-1042-57487.php?Lang=zh-tw

 

112學年度學士班碩博士班學生擴大補助金額如下:

家庭年收入

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

(112年5月1日舊制)

112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

(112年8月30日新制)學士班

112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

(112年8月30日新制)碩博士班

第一級距

30萬以下

16,500元/學年

20,000元/學年

16,500元/學年

第二級距

30-40萬元

12,500元/學年 12,500元/學年

第三級距

40-50萬元

10,000元/學年 10,000元/學年

第四級距

50-60萬元

7,500元/學年 7,500元/學年

第五級距

60-70萬

5,000元/學年 5,000元/學年

第六級距

70-90萬元以下

15,000元/學年

 

 

若您有任何問題或意見,請洽詢:

生輔組承辦人:周瓊梅  小姐

電話:(02)2822-7101分機2445
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