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帽借用
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機車安全帽借用規定
107.11.23
1. 安全帽借用對象為全校教職員工生。
2. 借用情況: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或緊急需要。
3. 借用安全帽時需出示駕照,以確保未無照駕駛;被承載者也需出示騎士之駕照,以確保安全。
4. 借用申請:請至生輔組櫃台填寫登記表、驗證駕照,於押學生證後領取安全帽;如未帶駕照者,視同無照駕駛不予借用。
5. 為維護安全帽之衛生,借用者須自行負擔「衛生帽襯」之費用10元。
6. 每次借用最多以1頂為限。
7. 自借用後1日內(24小時)歸還,超過期限未還或遺失者照價賠償(每頂1800元整);損壞配件依市價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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